【内蒙古】尾矿库安全监测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 尾矿库“头顶库”安全生产风险监测 预警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
2021-12-09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 尾矿库“头顶库”安全生产风险监测 预警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
包头市、巴彦淖尔市、赤峰市、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: 根据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尾矿库 “头顶库”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数据联网工作的通知》(矿安 综〔2021〕47 号)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八部门《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》(内应急字〔2020〕42 号)要求,为加快推进各地尾矿 库“头顶库”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数据联网工作,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目的 通过建设完善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,对干滩、库水 位、表面位移、浸润线、降雨量、内部位移等传感数据进行 采集,依托互联网 VPN、专线或电子政务外网将采集到的视 频监控图像和在线监测数据等数据,统一汇集到国家、地方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(以下 简称“监测预警系统”),实现风险综合监测、风险智能评 估、风险精准预警和风险态势动态研判等功能,以信息化手 段提升尾矿库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能力,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 风险管控,有效防范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、风险综合监测、风险智能评 估、风险精准预警、风险趋势预测、数据接入与共享六个方 面。 (一)监测监控系统 尾矿库企业要建设完善监测感知网络,实现尾矿库重点 部位监测感知全覆盖;开展尾矿库三维倾斜摄影数据采集; 建设完善在线监测系统,实现对尾矿库运行状态在线实时监 测、远程故障智能诊断以及运行风险动态监测预警,并与应 急管理部门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数 据连接贯通。 (二)风险综合监测 在完成尾矿库基础数据、感知数据和气象、空天地三维 — 2 — 测绘等相关共享数据接入的基础上,对尾矿库及周边区域开 展三维倾斜摄影建模,实现企业基础数据综合查询,库区、 坝体等关键部位视频监控查看和三维动态展示,尾矿库安全 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安全隐患智能识别等功 能,多维度多层级展示尾矿库风险分布,构建尾矿库动态风 险云图。 (三)风险智能评估 基于尾矿库风险要素和综合监测数据,构建尾矿库安全 生产风险评估模型,量化分级监测指标,绘制安全风险等级 一张图,综合评估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。 (四)风险精准预警 建立风险分级预警模型,对尾矿库动态风险进行分级预 警,出现监测数据异常能够及时自动报警,自动发送预警信 息,实现风险预警信息自动生成和智能推送发布等功能。 (五)风险态势动态研判 基于尾矿库基础数据和感知数据,综合气象、地质灾害 等相关信息,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趋势分析模型,对尾矿库安 全生产风险趋势开展完整、立体、多维度的风险趋势分析和 推演,预测尾矿库未来风险发展趋势,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建 议。 (六)数据接入与共享 尾矿库数据通过网络接入自治区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 数据平台,经过统一规范编码、数据处理后,通过尾矿库监 — 3 — 测预警系统进行展示,通过政务外网报送到应急管理部。预 留自治区大数据共享平台接口,通过服务总线等方式提供给 其他政务系统。
三、分工及时限 (一)尾矿库企业 1.2020 年应接入三等及上尾库矿企业(见附件 1)在全 面完成数据接入自治区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,配合 做好数据从互联网报送切换到专用链路报送工作。 2.未接入自治区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的所有尾矿库“头 顶库”企业(见附件 2)按照自治区应急厅要求,开展尾矿 库在线监测系统调查摸底,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 况 调 研 表 填 报 工 作 , 并 发 送 到 邮 箱 : chent@chinasafety.ac.cn(见附件 3,完成时限:2021 年 10 月 22 日)。参照《尾矿库基础信息代码集》(见附件 4), 准确报送尾矿库基础数据、监测监控设备、工艺参数等相关 信息;按照《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端信息 采集及改造要求》(见附件 5),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 系统升级改造工作,具备数据接入条件(完成时限:2021 年 11 月 20 日)。协助自治区做好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专用链 路建设工作,按要求完成尾矿库监测数据、视频数据接入上 报工作,三等以下尾矿库“头顶库”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做三 维倾斜摄影数据采集工作(完成时限:2021 年 11 月 30 日)。 (二)盟市、旗县应急管理部门 — 4 — 在全面完成 2020 年三等及以上尾库矿企业数据接入自 治区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,核实尾矿库“头顶库” 企业基本情况(见附件 2),督促辖区内新增接入尾矿库“头 顶库”企业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况调研表填报工 作(见附件 3,完成时限:2021 年 11 月 10 日)。督促新增 接入尾矿库“头顶库”企业按规定完成数据采集工作,监督 指导尾矿库企业完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(完成 时限:2021 年 11 月 20 日)。协助自治区完成监测预警系统 专用链路建设,协助自治区完成辖区内尾矿库“头顶库”企 业监测数据全部接入工作(完成时限:2021 年 11 月 30 日)。 (三)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、管理工 作;完成监测预警系统专用链路建设工作,完成尾矿库“头 顶库”企业监测预警数据及视频图像接入(完成时限:2021 年 11 月 30 日);向应急管理部报送自治区尾矿库企业监测 预警数据及视频图像(完成时限:2021 年 12 月 31 日)。
四、工作要求 (一)提高认识。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 统建设,是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 有力举措,是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保障。各 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要高度重视,切实提高认识,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,全力推进此项 工作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,落实专项资金,落实负责部 — 5 — 门和人员,制定工作措施或方案,确保按要求、按时限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。 (二)加快推进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, 督促尾矿库企业对原有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升级,切 实提高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,落实管控措施,有效 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。要协助做好监测预警系统专 用链路建设,加快完成尾矿库监测数据、视频数据接入上传 工作,及时将各类数据信息报送到自治区尾矿库风险监测预 警系统,为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、预警和动态研判提供有力 保障。 (三)强化督导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,及时 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全程跟踪调度工作进展 情况,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限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各 盟市每半月倒数第 3 个工作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,上报企 业接入、改造完成情况清单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根据工作 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,扎实推动尾矿库风险监测预 警系统建设如期完成。
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 年 10 月 11 日